来来9A09 发表于 2022-10-8 10:51

还我们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已回复]

还我们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尊敬的剑阁县委书记、县长您们好!我们是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6栋3单元的业主,关于对我们所在的小区电梯安装存在地问题真实情况向您们反映,希望安排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还我们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问题如下:第一:电梯安装没有按正规,正确的程序提前15天通知业主们知晓。第二:为了达到电梯安装这一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三分之二的业主捺印签字,此属于欺骗行为。第三:我们通过正当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而相关部门对我们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第四:我们于2022年8月15日向市委书记信箱反映了此事,也给12345市长热线反应过情况,而相关部门均未作任何走访了解,直接向上级作了回复,此行为纯属欺上瞒下。我们反对加装电梯的原因:第1,加装电梯严重影响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如通风,采光,通行,消防安全等。第2,目前已经造成我们业主不能正常生产生活。第3,目前已经造成有业主因加装电梯影响通行受伤。县领导们,强行安装电梯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务院2018年3月19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希望领导们和分管电梯安装的有关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还我们住户一个公道!

剑阁网管办 发表于 2022-10-28 17:02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增设电梯未按照程序安装的问题。
经核实,剑门花园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完工验收,属早期建设的多层住宅。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住建发〔2022〕4号)文件,您反映的剑门花园6栋3单元符合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条件。
    根据《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款第一条动议表决:电梯增设可以按单元(幢)为单位进行。
经核实,剑门花园6栋3单元共有住户18户,按照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应不低于12户(包含12户)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12户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应不低于9户(包含9户)业主同意。
    二、增设电梯意见征集及公示。
经核实,2022年4月12日,该单元增设电梯召集人业主就增设电梯该单元全体业主征求意见,该单元18户业主中有15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并签字认可。2022年6月13日,该单元召集人将增设电梯事项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有业主反馈意见,公示结束后,该单元电梯增设项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您反映伪造业主捺印签字的问题。
经核实,2022年8月3日上午,下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县住建局等部门在下寺镇会议室召开剑门花园既有住宅电梯安装工作协调会,对反映强制增设电梯进行调查和首次调解,经下寺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逐一核实,除原同意增设电梯并签字认可的15户业主中4户业主反悔不同意安装外,其余11户业主仍然同意该单元增设电梯。8月5日,县住建局、下寺镇人民政府及剑门花园所属社区再次在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进行调解,因个别业主接到通知后未参加协调会也未向下寺镇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说明未参会原因,致使第二次协调无果。
根据《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款第二条: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村)委员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村)委员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解。社区(村)委员会、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如实记录调解情况。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予以优先照顾。“一诉”: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您对回复内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1355。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滑列了 发表于 2022-10-8 21:06

电梯安装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小部分人

幸鉴孔 发表于 2022-10-8 21:07

伪造签字是违法行为,为什么相关部门不去调查?伪造签名这个申批手续还合规合法吗?

岑追施 发表于 2022-10-8 21:11

电梯安装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小部分人

汪裸结 发表于 2022-10-8 21:57

电梯安装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小部

乜绘采 发表于 2022-10-8 21:58

小区按电梯应当征得单元所有业主同意才能安装……怎么能替业主签字呢?

虞桑赐 发表于 2022-10-8 22:13

电梯安装没有按正规流程操作,希望安排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还我们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

柳列椅 发表于 2022-10-8 22:28

房屋当初是按步梯设计,并未预留电梯位置,安装电梯应以每个单元全体同意签字为准,安装电梯钱谁出,前几年公告由政府每梯补贴十五万元不安,钱去哪儿了,况且占用公摊面积装电梯,权益归谁,不能强推强装电梯,为了某位或者为了某些人的利益,伪造,变造签字凭证。本人不同意,且也无能力承担安装费

有您饭 发表于 2022-10-8 22:29

非法改装也没有人管一管吗

艾捻书 发表于 2022-10-8 23:17

当初都没有设计要安电梯,现在又没有征得业主们的同意,物管费又要增加,又影响居室的采光,而且安全又得不到保障,电梯不光是装了就可以了,它还要保养和维修,这个又是一笔开支吧!是不是业主们又的出钱嘛!如果强行安装的话,它会影响当初的设计结构,那么它就会影响业主们的安全的嘛!

谯碎硫 发表于 2022-10-8 23:54

电梯安装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小部

俟甸毫 发表于 2022-10-9 02:02

安装电梯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 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个别人

汪裸结 发表于 2022-10-9 09:40

房屋建设时候就不是电梯设置,没有预留安全通道,现在强行安装,造成楼梯承重,消防安全严重隐患

汪如案 发表于 2022-10-9 11:04

相关部门呢,安全措施呢。

滑列了 发表于 2022-10-9 12:40

乜绘采 发表于 2022-10-8 21:58
小区按电梯应当征得单元所有业主同意才能安装……怎么能替业主签字呢?

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滑列了 发表于 2022-10-9 12:41

谯碎硫 发表于 2022-10-8 23:54
电梯安装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小部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上,购房时候选择高楼层的就应承受

滑列了 发表于 2022-10-9 12:42

相恨见晚,继续加油!

巫当嘱 发表于 2022-10-9 14:43

看图地方很窄,确实不适合安装电梯,造成安全隐患

毋遂魂 发表于 2022-10-9 14:55

安装电梯应该尊重自愿的基础上, 不能损害多数人利益去成全个别人

来来9A09 发表于 2022-10-9 15:01

多层变电梯要考虑实际情况.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合理合法设计.个人行为的设置都是违法违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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